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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防控废有机溶剂再生利用过程环境污染和安全风险,规范再生产品环境技术要求,促进废有机溶剂再生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江苏三贵资源再生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了《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通则》团体标准研究项目计划,并通过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审批立项,立项编号:2020TB-ZD-01。编制组通过内部讨论、相关项目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途径对标准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完成了《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通则(送审稿)》的编制。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于2022年12月17日上午以线上形式组织召开该标准送审稿技术审查会。

废有机溶剂再生

      会议邀请原环保部污防司巡视员李新民、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研究员姚芝茂、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玉强、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副主任黄文平、浙江工商大学二级教授沈东升、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行业安全咨询中心主任范志磊等7名专家组成审查组,审查组组长由李新民司长担任。标准发布单位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潘永刚、秘书长助理曹阳,以及标准编制单位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危废部副主任何艺、正高工刘海兵、北京科技大学、江苏三贵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等30余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审查组听取了标准编制组对标准起草过程及标准主要内容的汇报,审阅了该标准的送审稿及有关材料,经过质询和讨论,一致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评审,认为该标准对废有机溶剂再生全过程通用技术要求、废有机溶剂再生产物的质量控制与管理要求进行了规定。该标准的实施可为提升行业环保安全设施水平、提高再生产物的质量、防范环境安全风险等方面提供规范性指导,有效促进废有机溶剂再生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并在完善标准结构方面提出了宝贵的修改建议。编制组会后将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尽快形成报批稿报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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