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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的污染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特别是危险废物,由于其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198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将其与酸雨、气候变暖和臭氧层破坏并列作为全球性四大环境问题。《固废法》自1995年通过以来,已先后经历5次修改,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中修改次数较多的一部法律,凸显了该法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地位。那么新《固废法》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接下来hw06厂家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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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度包装治理:

一是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二是明确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四是要求生产、销售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包装物进行回收。五是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六是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关于塑料污染治理:一是明确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二是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快递企业、外卖企业按照规定向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三是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向大家分享的有关于新《固废法》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作出的针对性规定,希望看完之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此外,固废法还对旅游、住宿等行业按照规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和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处罚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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