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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已经用过的失去效果的溶剂或在化学反应中没有反应完全的一些溶剂统称为废有机溶剂。废溶剂是由多种溶剂混合而成的,不能作为反应条件使用,不等同于混合溶剂。在一些危险废物中存在着大部分的废有机溶剂,由于其具有毒性、易燃性、腐蚀性、易挥发性或反应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那么对于废有机溶剂中有用的物质如何才能实现回收利用呢?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废有机溶剂再生。
废有机溶剂回收大多采用蒸馏、活性炭吸附、溶剂萃取、超滤、废碱液中有机溶剂再生等方法,对其进行分离,提纯,实现资源的再生利用。废有机溶剂的蒸馏再生工艺大致可分为简单蒸馏法、精馏法和其他方法。简单蒸馏即常压蒸馏,间歇式操作,将废有机溶剂分批加入蒸馏釜中,在外压恒定下加热至沸腾,生成的有机溶剂蒸汽引入到冷凝器中冷凝成产品,分批进入再生有机溶剂储槽。对于组分之间的相对挥发度接近于1或形成共沸物的系统,只能选用萃取精馏、共沸精馏等特殊精馏方式来处理。
对于沸点较高的有机溶剂一般会采取减压精馏的方式来降低操作温度。除了常压蒸馏、萃取精馏和减压蒸馏之外,薄膜蒸发也是一种回收溶剂的分离方式,适用于热敏性溶剂的分离。废有机溶剂蒸馏再生处理系统由多套预处理设备及蒸馏、精馏装置组成,可再生处理丙酮、异丙酮、甲苯、甲醇等多种废有机溶剂。
危废处置厂家必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危废处置活动。此外,危险废物处置项目还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还应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坚持做到以下几个要点:
1、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优先考虑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并保障危险废物的彻底无害化;
2、坚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优先考虑环境效益的需求。
3、坚持废物回收处置运营全过程的规范管理和处理处置,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向大家分享的有关于废有机溶剂再生所采用的一些方法,希望看完之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由于废有机溶剂化学性质不稳定,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甚至有爆炸的危险,因此在贮存和运输时需十分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