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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很多工业废物的产生量急剧增加,人们开始重视处理这些有害物质。废有机溶剂再生处理模式可以有效帮助我们妥善的解决。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废有机溶剂再生,一起来看看吧。
废有机溶剂主要来源于有机溶剂生产、调配及使用过程,种类繁多,含有多种卤代烃、多环芳烃以及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以及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属性,属于危险废物,不当处理将对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另外,有机溶剂挥发气体可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人体,如正己烷属于低毒类神经毒物,可引起神经和周围神经损伤;苯类具有血液毒性、可导致全血细胞减少,个别敏感者可发生白血病;卤代烃类具有肝肾毒性,可导致脂肪肝和干细胞坏死、肾功能减退;甲醇具有较强的毒性,对神经系统影响十分明显,还能损害人的视力等等。
废有机溶剂既有较强的毒性和挥发性,也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具有危害性和资源性双重属性,循环利用符合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战略方向。废有机溶剂的主要处理方式为无害化处置和再生利用,其中以再生利用为主,无再利用价值的废有机溶剂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由于废有机溶剂具有资源价值高、回收技术相对简单等特点,部分废有机溶剂流入了非法处置市场,然而,非法处置企业为降低运营成本,再生设备简陋、技术含量低、产品质量差,加工过程产生的“三废”得不到监管和规范处置,安全和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同时,目前废有机溶剂再生利用尚缺乏再生过程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和再生产品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要求,市场上存在部分再生溶剂“产品”以“混合溶剂、稀释剂”等名义脱离监管的问题,多种无再生利用价值的废有机溶剂混合后,以“混合溶剂”之名销售,做为民用燃料或油漆稀释剂使用,这种混合的废有机溶剂化学成分不明,无统一标准、也无使用限制,企业无序竞争激烈,对环境和人体都存在一定的危害性,制约了废有机溶剂再生利用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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