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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行业由于缺乏再生产品的质量标准和相关污染物控制技术规范,再生产品的市场应用缺乏界定,造成废有机溶剂再生产品良莠不齐、无序竞争激烈,管理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同时,非法回收和加工再生企业在处置和利用过程中伴随严重的二次污染,制约了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促使我国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进入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也为我国废有机溶剂环境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与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联合有关单位提出了《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要求》(立项编号:2020TB-ZD-01)团体标准研究计划,并于2020年4月获得中再生协会的正式立项。

2022年1月20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组织召开《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第三次工作会,会议通过视频形式召开对《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要求》标准文本进行讨论,推动标准编制工作。会议邀请到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危废部副主任/正高工何艺、高工/博士刘海兵、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中国化学会产学研合作与促进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高工焦斌,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静及参编企业江苏三贵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浙江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疆邦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技术代表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何艺主任表示,在国家大力推进固危废综合利用、减少碳排放的大环境下,《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的制定恰逢其时。该标准以风险防控及污染物排放控制为原则,希望各方发挥各自优势,从不同角度对标准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共同编制出优质的团体标准,标准将为开展废有机溶剂“点对点”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刘海兵博士对《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编制思路进行介绍并主持标准研讨工作。该标准编制主要聚焦再生有机溶剂产品质量和再生过程污染物防治技术要求,因此,标准名称由原来的《废有机溶剂再生利用规范》改为《废有机溶剂再生技术要求》,更好契合标准制定目的;有机溶剂属于化学品,具备环保和安全双重性,标准内容从环保和安全两方面都做了有关规定;该标准将重点关注废有机溶剂和再生有机溶剂中杂质和污染物特性。会上专家及企业代表积极发言,从各自领域经验出发,就标准每个章节内容进行了逐一探讨和修改,为标准内容的规范性、科学合理性、适用性打下坚实基础。

会后,编制组将结合会上各方修改意见和建议,继续对标准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计划形成征求意见稿,年后进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欢迎有实际运营案例、技术先进的企业及有关专家申请参编加入标准编制工作中,为研制一个有先进性、创新性和市场生命力的高质量标准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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